网友提问 :董秘好:
公司于4月20日发布公告,披露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及诉讼等17起,预计减少公司 2023 年利润总额2.26亿元;披露公司以202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减值损失14.13亿元。以上事项均在年报披露前已发生,经查阅公司历史公告,未发现相关披露信息。
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临时报告的要求,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风险?公司信披程序是否存在缺陷?
2024-04-25 11:31:26
深圳能源 (000027): 回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相关预计负债及计提减值事项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感谢您的提问。
2024-05-09 16: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