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8日公司公告“关于对2008年度非居民企业B股股东股利分派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后续公告”。请问公司:1、2008年的税2021年追回,是否有A、B股合并前的大动作?2、其它上市公司B股是否要补税?3、已经卖了是否还要补税?
2021-10-10 11:20:15
粤高速A (000429): 回答:您好,1、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8日、2014年1月23日、2015年11月28日、2016年4月20日、2017年12月8日、2018年9月28日、2019年9月17日、2020年9月25日及2021年10月8日刊登了《关于对2008年度非居民企业B股股东股利分派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详细公告内容请查阅公告。
2、不清楚其他上市公司B股是否要补税。
3、补缴的税费为股息红利所得税费,是否出售股票不影响其纳税义务。谢谢您的关注。
2021-10-11 1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