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即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草案公布前1日、20日、60日、120日股票交易均价的50%,该条款仅仅是规定授予价格的最低价格(下限价格),即授予价格不能低于“半价”。如果公司及其被授予者对未来发展有信心,完全可以以100%均价价格授予股权激励,这样既可以提振广大股东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也可以百分之百增加权益资本以保护公司利益。
2023-08-22 08:55:35
新大洲A (00057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果以100%均价价格授予股权激励,那么激励对象必然不会参与此种方案,因为激励对象可以自行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还没有业绩考核及限售限制。
2023-08-28 17: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