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贵公司各位领导,今天公司称“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暂缓不超过2个月”,是否又会出现暂缓后终止的情况?公司在启动项目建设时难道没有应对天气原因的预案吗?另外,董事会决议里称独立董事江斌反对理由为:“暂缓期限不明确”,和“不超过2个月”是否矛盾?请公司给投资者一个解释!谢谢!
2024-01-02 09:45:30
永安林业 (00066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江斌董事的意见,已经在公告中进行了体现:暂缓建设预计2个月。公司将按照规则,对重大事项及时履行对外披露程序。
感谢您的关注。
2024-01-02 17: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