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经查,大东海30年一直以来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合理合法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减免政策。大东海经营酒店餐饮业,并不会产生太多的增值税抵扣,为增值税抵扣的理由显然不成立。请问在2023年12月大东海主动申请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导致税金翻倍,“丢西瓜捡芝麻”的目的是什么?本人是大东海股东长年从事财务工作,实在难以理解。希望公司给出合理解释。这是否是董事会的决定?
2024-08-25 20:45:42
罗牛山 (000735): 回答:您好,子公司大东海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谢谢!
2024-08-27 18: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