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四十七条"在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月或者在相关事项取得进展时及时披露执行进展情况。"要求,公司应当每月披露重整计划执行情况,请公司注意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2022-04-23 10:50:43
北大医药 (000788): 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公司严格遵守监管法规,目前重整工作仍在紧密有序地推进中,公司也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北大医药的关注!
2022-05-09 1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