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董秘,2020年年报贵公司通过不同会计做账方式把其中每股3毛1的当期收益做成了其它综合收益没有算在2020年年度利润里面,这和其它同类型(水泥板块)上市公司的会计做账方式不同。作为贵公司的中小股东之一,我们觉得太冤枉了,明明是当期赚取的的收益(通过投资或者其他什么形式)却不计入当期利润。请问你们这样是否对中小股东负责了?你们通过这样的做账方式降低当期每股收益的目的是什么?
2021-03-30 20:24:12
万年青 (000789): 回答:您好,2019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谁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即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认真分析和研判了对所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业务管理模式,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021-04-19 1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