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
根据前期公告:因为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监管部门,对资金占用事项的调查结论,该事项尚未完结,对应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仍未消除,因此公司股票交易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1 条(一)情形,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情形消除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现获知公司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请问公司是否已经发挥摘帽规则,何时申请摘帽事项
2024-09-30 14:28:07
凯撒旅业 (000796):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9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已由“ST 凯撒”变更为“凯撒旅业”,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024-11-12 15: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