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59、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阿坝州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有色金属矿业权,州、市政府基于资源开发补偿收益,可以享有企业25股权。请问在拍得加达锂矿矿业权前公司的法务部门是否了解过相关政策?该政策是否目前处于生效状态?
2024-08-09 00:00:00
大中矿业 (001203): 回答: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知悉相关政策,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加达锂矿的矿权人。有关加达锂矿的项目进展及其他事项,请关注公司公告。公司会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2024-08-0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