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8月5日, 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实控人王立军被出具警示函。请问公司是否已更正披露上述事项,福建证监局是否已作出相关决定,或者已经上报深交所,等待深交所最终作出相关的行政决定。对待王立军的警示函,公司是否通知到其本人,本人是否已经作出相关承诺
2021-10-08 16:52:24
浔兴股份 (002098): 回答:你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披露,福建证监局都是一线监管机构,相关处理决定作出后第一时间会在各自的官网上公开。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军个人出具的警示函因处罚主体是王立军个人,由福建证监局直接送达,无需公司转达,且王立军先生对警示函的处理意见有其自己的独立权利,不在公司改正措施范畴,相关事项公司无需单独披露。谢谢!
2021-10-08 17: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