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收到1.73亿现金补偿款,且计入财报,对年净利润有明显影响,为什么业绩不做任何预报的呢?还有,这个补偿款是否会对今后的经营营业有正面效果?谢谢
2024-01-03 09:27:30
沧州明珠 (002108): 回答:您好!公司本次收到的征收补偿款,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增加公司 2023 年净利润 5,500 万元,增加 2024 年净利润 5,300 万元,本次补偿款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各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2024-01-03 17:33:34
沧州明珠股票
沧州明珠
法定名称: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以沧州明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主体,于2001年7月8日依法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系1995年1月经沧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外经贸冀沧市字(1994)073号文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1年2月21日,经沧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沧市外经贸外资字[2001]第9号文批准,沧州明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沧州华宇硅胶制品有限公司。2001年6月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外经贸资二函[2001]510号文批准,沧州明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万股。
经营范围:
PE燃气、给水管材管件、BOPA薄膜及锂电池隔膜的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