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据贵司公告:西安物联网产业园由上市公司投资。选在董秘回答:由控股股东旗下其他公司负责,虽然上市公司没有投资(公告说投资),亦无关联交易。但,贵司的公告是否真的没有违规?公告了,无执行,由其他非上市关联企业执行。投资者将会联合媒体深挖昆山和西安产业园的收益,是否存在侵害或故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谢谢!
2021-02-09 09:40:23
远望谷 (002161): 回答:您好!
2018年,上市公司为了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布局和大西安建设的机遇与西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该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安排,对各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后续,上市公司在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设立西安远望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远望谷”),西安远望谷为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着力于打造物联网研究院,为西安市物联网应用示范提供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建设融资难度和融资承受能力,上市公司未参与西安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建设,也未投入任何资金,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1-02-18 1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