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在年度报告摘要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公司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为何没有业绩预告?请说明原因,谢谢。
2023-06-20 00:11:02
纳思达 (002180): 回答: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1、当年度或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出现“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情形,需要进行业绩预告。公司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合规开展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2023-07-21 10: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