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董秘,近期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向北京腾讯分期支付1.49亿元后,无论后续诉讼进展如何,相关联的纠纷与公司无关,其预计二季度公司计提损失缩减到1.8亿元,大幅增加二季度的净利润,根据公司公告,向北京腾讯支付第一期剩款后五日内对方将会收回诉讼申请,此外公司并表货币资金3.54亿元,作为股东我认为我司有能力足额支付剩款,请问公司向北京腾讯支付剩款后,还存在其他类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的风险吗?
2024-05-23 17:30:20
聚力文化 (00224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公司通过做好资金管理等工作,预计能够完成与北京腾讯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履行工作。 如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期和解款项的,北京腾讯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及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申请执行金额以(2019)粤03民初350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务为准,公司则仍面临北京腾讯申请强制执行、主要经营资产帝龙新材料的股权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公司目前100%的收入来自于帝龙新材料,如果帝龙新材料的股权被司法拍卖、导致公司丧失对帝龙新材料的控制权,公司将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05-24 15: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