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我在8月30日提问公司2024年半年报中,营业外支出科目有对外捐赠77,735,537.61元,并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在日常公告和半年报中均未披露。您回复公司对外捐赠为对慈善机构的相关捐赠支出。请问:1、公司是否有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请披露;2、77,735,537.61元的捐赠,是一笔还是多笔构成,具体的捐赠对象,捐赠原因,是否需要经过董事会审批,请披露详细信息。谢谢!
2024-09-02 09:32:11
上海莱士 (002252):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 应当披露的交易”中规定了“赠与或者受赠资产”的披露和审议标准,我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也进行了相应约定。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已在指定网站、媒体披露,您可查阅了解。公司本次捐赠符合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
2.公司已按深交所半年度报告格式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累计捐赠情况进行了披露,主要捐赠对象为相关慈善机构,用途包括帮扶、援助罕见病群体等。
谢谢。
2024-09-06 16: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