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24年三季报,无形资产增加2.6亿元,变动原因是进口蛋白的独家代理权形成。无论是之前的《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还是《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均未提及该交易。该项交易具体明细是什么,为什么会形成长期资产。
2024-10-28 18:28:14
上海莱士 (002252):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的公告》,根据基立福、上海莱士和海盈康于2024年6月18日签订的《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基立福同意促使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与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同日,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全球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协议约定,该协议期限自2024年6月18日起十年内(“初始期限”)保持完全有效,并且公司有权通过在初始期限届满前提前至少六个月事先书面通知基立福全球,将协议期限另行续展十年。
该项协议是基立福授予公司的独家经销权,源自于白蛋白独家代理协议的合同性权利,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成本可以通过对估值的评估可靠的计量。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讨论,公司将独家经销权确认为无形资产。
谢谢。
2024-10-31 15: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