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因此,如果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需要更具上述规定进行公告,你们在回复持股大于5%以上大股东钱芳是否存在违规减持,回答是符合相关规定,请给予解释,为什么符合规定,难道大股东减持可以违背上述规定吗?
2023-09-27 21:26:36
罗普斯金 (00233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已严格按照股份减持规则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2023-09-28 18: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