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交易所问答第25条:沪深交易所在实务层面对于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进行证券出借,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参与股份数量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截止8月15日,在证金公司登记数量是3032万股,已经接近总股本的3%,过去90天变动接近2%。请问公司为什么不遵守相关规定?既然是一致行动人,出借证券当然应该合并计算。
2023-08-16 21:24:00
多氟多 (002407): 回答:您好,2023年8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发证券和银河证券办理了300万股和770万股,合计1070万股的转融通出借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符合监管规则,属于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谢谢。
2023-09-03 09: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