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根据贵司《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三条,股东有权私下查询——请问将交易软件持仓截图或持股证明等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2023-05-08 13:06:05

兆驰股份 (00242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可联系公司董事会邮箱(ls@szmtc.com.cn),谢谢。

2023-06-02 09: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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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股票

兆驰股份
法定名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兆驰多媒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4日,2007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家庭视听类及电子类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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