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两位新股东兑现转让款时限已到,却仅仅支付了定金,按协议后面二期款项均未支付,凭什么仅凭一纸协议取得董事会的控制权,金阳光却无一非独立董事。你们管理层如此操作于法合规,于理合理吗?如果违约你们该如何处理?是否该核查下存在的问题?再者金阳光的股权如何处理,是否已尽收新股东名下,请董秘澄清。
2022-03-30 19:53:04
圣莱退 (002473):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相关事项以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会督促各方按照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祝投资愉快!
2022-04-06 18: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