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3月7日的问题至今未答。控股股东、董监高等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董事会10人中6人为增持承诺人而回避,另外4人独董表决通过;监事会3人中2人为增持承诺人而回避,另外1人表决通过。请问作为增持承诺人的董监高不履行承诺,是不是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市场诚信?是不是已经违背了《公司法》所要求履行的忠实义务?另外,4名独董同意议案,请问独董是不是已经完全丧失了独立性,成为大股东和内部人的表决工具?谢谢!
2019-04-23 09:11:22
雏鹰退 (002477): 回答:您好,2015年至2018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对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高达7亿元,严格履行了相关增持承诺。从2018年开始,受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金融监管新政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增持人员虽然积极筹措,但仍无法筹集到资金进行增持;在增持期间,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2015年通过信托计划增持的公司股票,由于股价下跌未及时补充信用增强资金,被强制平仓,出资额及补仓金额合计12,500万元全部损失;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公司股票由于未及时补仓,被多轮轮候冻结;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终止增持实属无奈之举。独董对增持人员终止增持也予以理解,基于上述原因同意议案,不存在丧失独立性的情形。
2019-05-18 09: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