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新《公司法》正式生效,新修订《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取消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的法定限制,为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绩优公司实施分红提供了便利。公司是否及时响应政策,修改公司章程,为后续分红,铺平道路?

2024-07-03 13:27:48

ST八菱 (00259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则尽快修改公司章程,完善相关条款,并且努力经营,提升业绩,积极创造回报股东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2024-07-05 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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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
法定名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2001年7月17日成立的八菱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制造、文化演艺、细胞技术及健康管理服务行业的相关业务。
注册地址
广西省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办公地址
广西省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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