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前面回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也就是说公司各火力发电子公司,前两年发生的共计53元的亏损,如果这些亏损的子公司发生盈利,上述亏损部分相对应的盈利部分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06-08 09:21:37
江苏国信 (002608):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按照税法规定,如亏损的子公司发生盈利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如有盈利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6-13 10: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