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方精工在2018年至2023年连续六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已使用约18.02亿元人民币累计回购股份约37,536.30万股,其中86.46%的股份已经完成注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请问公司选择回购股份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能否说说这两种分红方式利弊?
2024-07-30 19:42:46
东方精工 (00261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均是上市公司回馈股东的方式,两者并无高下之分。东方精工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据公司测算,自2011年上市起至今连续13年,公司通过直接派发现金红利方式分红约1.53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方式累计投入约15.38亿元。未来公司也会保持一贯重视股东回报的初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章制度选择合理的方式回馈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感谢您的关注。
2024-08-02 1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