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股东质押不需要公告么
2024-11-25 15:02:13
东方精工 (00261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东方精工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披露。公司已于2024年就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披露的《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2024-00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2024-0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2024-009)。
2024-12-05 1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