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21.12.22,中城乡与股东文剑平、刘振国、陈亦力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其中约定了股东刘振国将其持有的公司221,023,178股股份、陈亦力将其持有的公司59,340,330股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授权中城乡作为其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在公司一季报里显示陈亦力减持26.66%剩4426万股,而刘振国已经退出前十大股东,刘离婚转给王雪芹持股剩1.803亿股也减持了,这合理吗?
2024-06-08 22:25:15
碧水源 (300070): 回答:您好,上述股东将部分表决权委托给中国城乡,并放弃剩余表决权。相关股东可优先卖出未委托部分,其余委托给中国城乡的表决权的相关不减持承诺已于今年3月15日到期,承诺事项可参见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4-06-21 16: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