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问题一、《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指出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至今未进行中期分红?三年规划形同虚设,董事会作何解
2024-04-12 11:02:44
易成新能 (300080):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2年至2023年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均因未满足分红条件而无法分红。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做好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并推动公司长足发展,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满足分红的条件下积极进行分红,维护股东利益。谢谢!
2024-04-16 1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