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贵公司副总石爱军及其配偶于近期公告减持了公司股份240余万股,理由是个人资金需求,却又公告出资55万元通过私募基金增持公司股份于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此举是否构成短线交易,违反相关规定?
2021-11-22 23:18:17
通裕重工 (300185): 回答:您好,本次拟增持股份登记在私募基金名下,参与人除享有增持股份的分红权和减持后的收益权外,不对该私募基金实施任何其他形式的控制或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等,该私募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基金管理人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参与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感谢您的关注。
2021-11-24 17: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