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为猫眼控股股东,王总也是猫眼董事长。公司和猫眼影片鲜有合作,相反猫眼和淘票互相参投的更多一些。虽然说各自独立运作,但在各自主投或参投的影片上为何不能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共赢能,少合作,是为了避嫌吗。

2024-09-07 06:41:06

光线传媒 (30025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猫眼娱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与猫眼娱乐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正常的商业合作。双方拥有良好的商业合作基础和成功的项目合作经验,未来仍将在合适的项目上继续开展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感谢您对光线传媒的关注与支持。

2024-11-07 11: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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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股票

光线传媒
法定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光线广告有限公司,系由股东王长田、杜英莲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6月30日,北京光线广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节目制作与广告、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7号楼1110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院3号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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