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2021)苏05破申11号苏州人民法院于6月9日对德威新材预重整,今12月8日预重整已半年时间。根据苏吴及苏园法院《审理预重整案件的若干规定》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经临时管理人申请可以延长一个月。《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不是预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可延三个月。《证券法》第五、八十、八十一条贵司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不只是回复谢谢关注。
2021-12-08 15:21:29
德威退 (300325):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谢谢。
2021-12-09 15: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