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公司2017年的违法行为,让近五年后的投资者承担投资损失,这明显不合理。证监会对公司2017年的造假行为进行调查处罚,特别时ST,法律依据是否充足,公司法务、国资委有没有进行审核、抗诉,以保证处罚的正确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接下来公司将会如何做?
2022-08-08 14:12:50
计通退 (300330): 回答: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根据《告知书》内容,就拟对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有关事项予以核实,将结合实际情况行使上述相关权利;同时正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持续跟进该事项。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2-08-10 16: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