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11、在公共数据开放、流转中,商业化变现是否会受限?相关行业市场空间有多大?
2022-10-31 00:00:00
每日互动 (300766): 回答:答:其实从数据要素化改革来讲,我们一直以来有很多的探讨。关于数据开放流转这块,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共数据在公共部门之间的共享和打通,现阶段,大数据局等数据的管理单位正逐步清晰。第二类是极难突破的,就是公共数据向行业商业化的开放,就像煤矿和石油等资源一样,需要国有资本强势的把这些数据汇聚起来并且进行分级、分类、编目之后进行产业化,但是在产业化的时候,需要像我们这样的企业,深入到具体的场景中。就像《浙江省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到的,“以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为技术基座,以具体场景为应用基础”,我们就是做商业化场景的,并经过合规评判后再进行应用。第三个是产业数据的流转,即企业主体和企业主体的合作,目前都有相关的企业在推动。另外,对于数据出入境方面,相比解决数据如何出境的问题,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解决如何与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开展数据合作的问题,如何让公共服务、企业包括跨国企业,能够放心、大胆的合作,构筑一个确保数据安全、国家安全的框架,从而产生更大的规模和爆发,我们也在呼吁和推动,为国家和政府出谋划策。从市场规模来看,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一样,有潜力创造极大的市场空间。
2022-10-3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