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第三季报告披露,归属于股东净利润239,801,624.33元,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23587.29万股,则第三季度每股收益应为23980.16/23587.29=1.017元,公司公告为1.34元。请问,是我哪里计算错误了吗?
2024-11-03 14:56:08
仙乐健康 (30079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应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公司在第三季度报中披露的每股收益的计算中考虑了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影响。感谢您的关注。
2024-11-06 11: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