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13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1 号》文件,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进行了调整,其中包含:“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公司是否适用这条,相关产品需按石脑油被征收消费税?

2024-04-02 00:00:00

博汇股份 (300839): 回答:您好,公司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不在成品油征收消费税范围内。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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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5年10月12日,公司前身宁波博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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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化工原料的沥青助剂、橡胶助剂、润滑油助剂等重芳烃产品和更为纯净的轻质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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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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