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大股东淮安市鸿德轩即厦门市鸿德诚在上市时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过几次送转后复权发行价为47元左右,那么股价低于发行价后其减持计划是否应该终止?

2024-02-07 12:49:09

博硕科技 (30095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鸿德轩承诺:自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2年内,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遇除权除息等事项,减持价格相应调整。股东鸿德轩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4-02-19 17: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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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6年8月26日,“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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