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今天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范”明确,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请问贵司有相关的资质吗?谢谢!

2022-06-23 17:02:26

凯淳股份 (30100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相关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2-06-27 14: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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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
法定名称: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8年12月2日,公司前身上海凯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服务以及客户关系管理服务。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天工路857号2幢240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0号2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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