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根据规范运作指引7.68“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何公司从未披露过这类公告,比如2022年度减值准备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的情况下,公司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而不披露呢?
2023-10-17 09:12:31
申菱环境 (301018): 回答:您好!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个别特殊情况下或长期资产的减值,并不是指正常的情况下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目前计提的减值主要是正常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感谢您的关注!
2023-12-30 19: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