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吴总,公司跟经销商的业务合作模式里,对于代销的部分,公司是否也是以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取得经销商的签收单做为 收入确认时点?

2023-08-15 09:09:41

争光股份 (30109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贸易商和经销商为辅。经销商指公司与指定的经销商签订买断式的代理销售协议,约定经销商在一定区域内代理销售“争光”品牌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并由公司将产品运送至经销商指定地点,从而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公司会提供一份代理价格表,作为公司与经销商结算之用,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价格。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23-08-16 2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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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
法定名称: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1996年2月9日有限公司设立,设立时名为“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3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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