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在公司上市过程中,曾在上会稿中公布过2020年度中期报告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0.361数据。但在招股阶段的审阅报告中又未披露相关数据。 请问未披露的原因是什么,是数据发生变动不披露,还是说披露要求不强制披露遂未披露?

2021-12-07 10:16:19

华兰股份 (301093): 回答:投资者,您好!向认真阅读招股书的您致敬!上会稿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是2020年6月30日,因此披露了2020年中期扣非后每股收益0.361元,该数据已经审计,不会发生变动。招股阶段的意向书、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告数据审计截止日是2020年12月31日,因此披露的是年度每股收益数据。

2021-12-07 17: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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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
法定名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1992年6月4日,无锡市工商局核准兰陵瓶塞设立。
经营范围:
直接接触注射剂类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148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1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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