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好!投资者关于“修改激励方案”的提议是否已转达给公司高层?高层是否采纳投资者的建议?谢谢

2023-10-25 14:16:47

何氏眼科 (30110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层已收到您的建议,管理层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认真采纳投资者合理化建议。如涉及相关事项需要公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3-10-26 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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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股票

何氏眼科
法定名称: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9年10月15日,辽宁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面向眼病患者提供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1号(607)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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