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公司下属医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一方面将患者医疗费用从医保基金结算,另一方面设置“专科服务费”等多个自费项目,对同样的医疗服务内容再次收费,变相不执行医保定价标准,极大地增加了患者自费负担,违反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也违反了公司下属医院与当地医保局签署的医保协议,存在巨大的合规风险,公司IPO时是否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023-08-19 06:57:35
三博脑科 (301293): 回答:您好!公司下属各院区均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对于医保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公共医疗保险定价标准;对于非医保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公司具有自主定价权,参考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医疗技术先进性、技术难度、医务人员投入时间和劳动强度等因素自主定价,合理设置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着重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公司下属各院区严格执行物价管理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向患者和家属履行事前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和自主选择权。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诚信经营理念,在资本市场上,敬畏监管,合规运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3-09-08 10: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