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按照目前贵司股价,是否满足减持新规?
2023-12-14 15:53:54
科净源 (30137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司原始股股东未达到减持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3-12-19 0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