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美丽的董秘您好,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所提及的事项,结合2023年度财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约7.7亿元,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约35.3亿。两者合计约43亿元。结合以上数据,可见目前公司在运营中,并不缺乏资金!请问:公告中所述定增事项具体的项目概况?既然上市公司不缺乏资金,是否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与紧迫性?对中小股东会产生什么样的正负面影响?
2024-04-19 20:22:09
德福科技 (30151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公告的定增项目,还在筹划阶段,但按照公司治理和内控要求,该类的决定需要按程序过会并公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亦是专款专用,不可随意腾挪。
一年之计在于春,公司全年的资金、项目安排是为了发展而进行的全盘考虑,正是基于信息披露对中小股东的公平保护原则,大事提前公告,也体现公司做决策的谨慎性而非突击盲目安排,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细心关注,感谢。
2024-04-26 16: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