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招股书提到研发产品,新能源汽车V2G并网技术,保护措施属于技术机密? 请问技术机密投资者该怎么理解? 所处阶段,批量生产,请问此技术订单如何? V2G并网技术还能应用到那些场景?

2024-09-10 16:44:08

富特科技 (30160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技术机密可以通俗理解为公司暂未公开的技术信息。订单情况以公司披露信息为准。公司会依托V2X等技术积累,持续关注能源互联网的应用机会,结合国内外相关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开拓。感谢您对富特科技的关注!

2024-09-12 15: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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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
法定名称: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1年8月10日,”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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