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是否有公告股东回报计划?比如每年分红比例要不小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

2022-01-10 09:36:24

南京高科 (600064):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近几年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在30%以上。谢谢您的关注!

2022-01-10 09: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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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
法定名称: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1992年7月4日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1992)254号文批准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总公司",1995年经南京市证券委员会宁证办字(1995)36号文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股份有限公司";经1998年8月25日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市政和股权投资业务。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2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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