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虽有主要经营数据公告但关于房地产收入和利润归属核算周期经常出乎股民的意料。贵公司曾回复股民:在履行了合同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房地产项目控制权时确认相关收入。 想进一步从3个角度确定今年口径:1.贵公司如果预售过且通知交房后,还有哪些情形会不确认收入实现?2.贵公司签订正式销售合同且竣工后,还有哪些情形会不确认收入实现?3.公告所称销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有哪些情形?请分别详细回答下,谢谢!

2022-09-05 17:34:15

南京高科 (600064):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每年都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房地产项目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尚未最终完成交房的情况下不会确认相关收入。公告所称销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主要指合同销售后受购房者资金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少量退房的情况。谢谢您的关注!

2022-09-05 1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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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
法定名称: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1992年7月4日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1992)254号文批准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总公司",1995年经南京市证券委员会宁证办字(1995)36号文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股份有限公司";经1998年8月25日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市政和股权投资业务。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2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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