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在湖北,大股东在江苏,但归山东证监局管。这种三不管的尴尬状况很难协调发力,请问公司有变更这种情况的计划吗?前大股东清仓式减持,作为国资委控股企业,在当前流动性枯竭的情况下,是否有维稳担当,考虑协议转让或者引入战投来给股民一点信心? 毫不作为的话,跌入1元以下也是指日可待,到时候被强制退市,岂不是造成国资的大幅流失?切勿自误!
2024-03-04 15:38:02
康欣新材 (600076): 回答:您好,公司一直在推进注册地变更的相关事宜。前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属于股东个人行为,公司已尽到监管政策导向的传达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一直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公司改善目前的经营困境,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才是公司股价稳步提升的关键,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03-04 15: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