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贵公司及各参股子公司目前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谢谢。
2024-08-27 15:30:45
重庆路桥 (60010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取得的鼓励类收入的占比未达到60%的最低要求,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2024-08-27 15: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