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东湖高新在卖了资产后,一季报的营收和利润双双大降,如果后期不能解决的话,是否涉嫌损害股东的利益,毕竟大股东股份不到20%,更多的是其他中小投资者,是否涉嫌利益转移,有什么办法解决?

2024-05-13 22:46:22

东湖高新 (60013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们非常理解投资人希望公司加快探索、拓展战略新兴产业进程,尽快回补出售工程建设板块之后产生的利润差额,提升公司价值的急切心情。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有发展潜力或资源优势的新兴产业赛道。但推进企业转型发展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新兴行业与现有行业的契合度、规范性、商业模式等。同时,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严守国有资产不流失底线,更需要系统识别和审慎评估面临的风险挑战,谋定后动,才能从根本上长远上维护好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沿着既定战略方向,持续推进后续工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认可和关注!

2024-05-13 22: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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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股票

东湖高新
法定名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月12日经武汉市体改委[1993]1号文批准,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武汉市庙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武汉市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
科技园区、工程建设、环保科技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领域。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原A3栋)1层、4层、5层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原A3栋)1层、4层、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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