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的情况下,公司的八座煤矿向省厅请求审批的是煤下铝的探矿权还是直接是采矿权?请予以说明,谢谢!
2024-06-21 15:32:34
永泰能源 (600157): 回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于5月24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4〕2号)中“大中型矿山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的,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相关规定,公司所属8座煤矿均可在该文下发之日起,开展煤下铝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在探明储量且达到相应勘查程度后,可按相关规定委托编制单位编制《储量备案报告》,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备案论证,需要利用原生产系统进一步开采的,可直接以协议方式按规定出让铝土采矿权。协议出让后,可在原煤炭采矿权证基础上,申请变更增加铝土矿种。
2024-06-21 15:32:34